鲜橙多申请注册商标被拒

在采访过程中,统一公司和专利局都表示,“鲜橙”“红茶”“绿茶”等都是通用名词不能作为一个商标注册,而统一鲜橙多在外包装上确实存在失误:比如字体不应该直接用电脑字体,而应该经过设计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,这不能不说这是统一鲜橙多当年的疏忽。
华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律师胡群林认为,除非统一公司能够向法院提供证据,证明“鲜橙多”是统一公司独创,并且有一定知名度才可以禁止别的企业使用该名称,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。等起了纠纷再来收集证据,难度肯定很大。
胡群林认为,企业尤其是经营饮料这个相当容易模仿的行业,在新产品上市以前就应该保护自己。作为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名称标识,必须考虑能否注册的问题,不能作为自己独有的名称尽量不用,否则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不能禁止其他企业使用,就会给对手提供了“搭便车”的机会。由于出现通用名词不能注册成一个商标的时候,必须把产品名称的字体进行特殊设计,在知识产权局进行版权备案,禁止其他企业使用相同的字体。(记着:广州信息时报黄汉英)